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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CQ9电子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CQ9电子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姚佰林先生、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5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相关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盈女士召集并主持CQ9电子,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CQ9电子、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纬科技”)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超募资金11,444.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26,703.21万元。

  公司拟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项目投资合作框架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在协议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CQ9电子、与公司关系: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CQ9电子、主营业务: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仓储和货运站场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土地整治;设备租赁;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集聚、处理;会议展览展示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项目名称: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计划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生产线、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含土地、资金、技术、设备等)。

  5、支付方式: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

  6、项目用地:项目用地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计划总用地面积约82亩。(具体由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取得,取得方式不限于租赁或购买等)

  7、建设周期:项目一期计划于2023年8月底前启动建设,2024年3月底前竣工,2024年6月底前投产运营。项目二期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启动建设,2025年6月底前竣工,2025年12月底前投产运营。

  8、经济效益:经测算,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6.51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0.44%。

  1、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重大原因致使协议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承诺或履行承诺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赔偿。

  2、若协议所涉项目的第三方评价(能评、环评、安评、职业病防治等)结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诸暨市及以上有关部门规定或协议约定的,甲、丙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至符合上述要求。在通知载明的期限内,乙方未能整改至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未整改的,则甲、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取消原约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相关承诺的,则甲、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取消原约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相关承诺的,以连续的三年为目标,每少一年乙方需向甲方缴纳400万元/年的违约金。

  5、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相关承诺的,由乙方及项目公司补足差额(乙方及项目公司在约定时间内享受的各项奖励和补贴总金额-其在诸暨市内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收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总金额)。

  6、协议中因乙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未兑现的部分优惠政策不再兑现,已兑现的奖励扶持等款项在甲、丙方通知乙方后10日内全部以现金形式退回丙方,并自丙方兑现政策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向丙方支付利息。

  8、如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赔偿另一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受理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担保金或财产保全担保费及实现权利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等。

  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基本构成如下表:

  汽车产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其带动钢铁、机械加工、电子等多个行业的发展,容易形成产业集群,是提升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工业上实现了“弯道超车”,引领了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浙江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沿地,未来也将立足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汽车电子产业高端化发展,提升特色优势零部件产业竞争力,深化整零协同发展,增强产业链协同配套能力,提高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需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供应链体系建设,吸引一批创新力强、附加值高、发展前景好的零部件企业落户,全力打造核心配套商集聚地,完善全链条汽车业态,努力为浙江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贡献力量。

  工业机器人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是国家从制造大国发展成为制造强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为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步伐,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业机器人旨在提高制造业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从而降造业生产成本,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以及工业机器人技术的不断创新,工业机器人需求逐渐增加。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制造业体系,但高端装备产业国产化、自主化水平较低是制约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发展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高端装备自主可控是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以工业机器人等为代表的高端装备产业将迎战略机遇期。

  未来,工业机器人行业在新一轮产业机遇期中将会诞生世界级企业,国内外技术差距逐渐缩小,研发体系渐趋完整,关键零部件技术将会突破,市场份额更加集中。随着机器人工艺设计的不断创新以及新材料的投入使用,未来工业机器人将更智能化、柔性化,即由传统机器人向共融机器人优化。

  华纬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弹簧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弹簧行业深耕积累多年,依托先进的制造工艺、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公司已成为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和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的长期合作伙伴。客户包括比亚迪、吉利、长城、长安等国内知名主机厂;蔚来、理想、小鹏、银河、仰望、极氪等造车新势力;一汽东机工、采埃孚、天纳克等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荣获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浙江省智能化工厂、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等一系列荣誉奖项,获得163项国家专利,11项发明专利。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及创新投入,建有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研发平台。

  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和机器人产业的蓬勃发展,项目企业依托自身开发优势资源,深挖潜力提升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将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企业先进研发技术,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以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机器人弹簧为主,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企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实现突破。

  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项目公司将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将带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突破,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相关产业的政策法规,能带来较高的投资效益和积极的社会影响效益。

  2、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能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中长期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项目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及工程机械配套产品CQ9电子,为国家主要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社会、经济效益。

  3、本项目作了较为科学的论证和专业的设计,对项目的市场前景作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对项目的资源配备和引入进行了较广泛的综合论证,对项目的运营管理作了初步的架构和相关的配备,项目的启动条件已具备。

  1、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本项目通过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在保证公司自身的发展和适应国际大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建设是公司从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于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投入。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通过并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后续本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如何通过建立自身的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是相关公司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项目产品无法顺利地占据市场或者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本项目的整体目标实现将会较为困难,因此市场风险对于本项目来说属于主要的风险,如不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将给项目造成损失。

  本项目产品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需要适时进行产品技术更新,同时也需要依靠规模化的生产使得产品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对于公司来说,新产品的研发人才和大规模生产的管理人才是至关重要的资源。随着高科技的应用,对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项目将面临一定的人才吸引和发展的风险。

  本项目产品具有成本和性能上的双重优势,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均有充足的成功制造经验,技术风险可控。公司后续将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在技术上实施技术合作的战略,广泛开展与各高校、研究所的广泛合作,有效缩短产品研究开发周期,降低研究开发成本。但若公司不能适时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储备,产品技术开发能力不能与客户需求同步匹配,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本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备案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同时,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该项目以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为主,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可持续发展,延伸公司产业链条,完善公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实现突破。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6、《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资金状况,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会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品种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认为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资金状况,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的规范化表述。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2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3年7月1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弹簧、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金属加工机械设备、弹簧钢丝;研发:弹簧、钢丝、汽车零部件、计算机软件、弹簧加工专用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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